剩余价值

836 2022-11-27 18:16

作者:吴志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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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剩余价值”

先指出一点:必要劳动指维持劳动力的必要支出,由于资本主义生产中工资水平不断趋近与这个水平,必要劳动量也接近于“创造和工资同等价值”的劳动量。

超出的部分叫剩余价值。

马克思的最大贡献就在于批判资本主义,而批判的基础理论之一就是劳动价值。

在生产之前,只有资本家占有的生产资料(厂房、机器、原材料)和劳动者占有的活劳动力。

众所周知劳动力作为商品,有一种其他商品所不具备的特殊能力。那就是:购买劳动力的花费,即维持劳动力的最低费用,并不会等于劳动力创造的价值,即消耗劳动力所创造的。

这不同于生产资料的购买与消耗。生产资料被消耗后(不论是一次就用完,还是一点点折旧的)生产资料的价值就原原本本转移到商品上去了。因此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,就包括不可变的生产资料的损耗,也包括对于资本来说可变的劳动力的损耗,这也是为什么你的老板热衷于加班。

因此,不能提高售价,资本家只能在原有工资不变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,使得工人创造出更多的劳动力增值。

剩余价值就是指“商品价值”减去“生产资料价值”和维持劳动力的花费的剩余,再减去生产资料的折旧和扩大,就是利润。

在你举例中,必要劳动时间即4个小时、200元,因为200元等于工人获得的。

利润是500元的话,说明,在生产这批产品的时候,商品售价-生产资料的消耗和折旧-支付的工资=500元。这500元就是剩余价值的大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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